中国地质科学院工程勘察院是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持有国家甲级工程勘察证书,主要从事工程勘察及相关业务。为了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改善经营状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国地质科学院工程勘察院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中国地质科学院工程勘察院副院长兼厦门分院院长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品行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大局意识和责任心强;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计算时限到2013年4月30日),身体健康;
4、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研分析、创新应变、语言文字表达和市场经营创收能力;
5、主持或参与负责国家、省重点工程大型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或地基施工,提交过重要工程勘察成果报告3个以上;
6、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或担任过地勘单位技术负责人。
三、待遇
1、聘用后,为本所在编正式职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本所《岗位聘用办法》的规定,综合考虑原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确定行政职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2、享受本所同等职工的工资福利。
四、公开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自愿报名。具备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水环所公开招聘工程勘察院负责人报名表》(见附表)进行自我推荐,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同时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行政任职、体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3、资格审查。
4、确定陈述人选。
5、陈述评议。
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设想(包括经营责任目标)。
6、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
8、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
9、任前公示。
10、任职谈话。
11、发聘用文件,兑现待遇(从下月起)。
六、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下午4:00前,过时不再受理。
陈述评议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陈述评议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行政任职、体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陈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68号水环所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提交人事教育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yanglijunhn@163.com)。报名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68号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邮 编:050061
联系方式:0311-67598656
联系人:杨利军